县城老城区各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08]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的通知(教基[2009]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及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蚌教基[2012]23号),为做好2012年县城老城区小学的招生工作,特制定《2012年怀远县县城老城区小学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相关学校务必遵照执行。
2012年怀远县县城老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为做好2012年县城学区小学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322(7个班)人,二实小230(5个班)人,城关小学322(7个班)人,荆涂学校230(5个班)人,计1104人。
二、招生条件
1、有正式老城关地区户口
2、适龄儿童必须是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有疫苗接种证明(计划免疫证)。
4、非老城区户口的除满足2、3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在县城购房房产证或2012年5月底前开具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附原件)。
(2)在县城经商的,同时提供本人父母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经工商所年检的副本原件和工商局信息中心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登记信息表》复印件、交税发票原件及暂住证。
(3)在县城务工的,同时提供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劳动用工合同》、自申请入学之日起前6个月以上的向人社部门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金”发票原件及暂住证。
(4)县外来我县投资的,提供招商局证明及外来投资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暂住证。
三、招生办法
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原则,按学范区(根据路段和区域)录取,老城区各小学的学范区划分如下:
实验小学:禹王路以北,步行街以东,涡河堤坝以南。
二实小:东至刘家拐,南至中医院住院部、农机二厂,北至涡河堤坝,西至汽车站。
城关小学:东至啤酒厂宿舍(禹王路以南),南至衙后街、大操场,北至刘家拐东、步行街西,西至中医院住院部(禹王路以南)。
荆涂学校:东至淮河大坝,南至兴昌(化肥厂),北至禹王路以南,西至一中。
四、操作程序
适龄儿童由家长代填《怀远县2012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于2012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到统一划定的学范区学校报名登记。招生学校将按志愿优先录取本学范区学生(录取顺序:1、老城区户口,2、老城区购房,3、老城区经商务工),若生源大于招生计划,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采取电脑派位,落选者可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电脑派位录取顺序为实小、二实小、城关、荆涂学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须按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相关原始证件、凭证及家庭详细地址,做到两统一,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收齐保管好户口本原件(避免重复报名,录取结束后,退回监护人)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2、任何学校必须按《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面试等形式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或开班上课,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否则,县教育局不予审批入学学籍。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假手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徇私舞弊或未按招生规定造成后果的,县教育局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附件:2012年怀远县县城老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2年怀远县县城老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派出所贴
照
片
处
籍贯省 市 县出生年月年 月 日
学生身份证号
原家庭住址是否有
疫苗接
种证明
现家庭住址
家长
情况父亲工作
单位联系
电话
母亲
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报名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招 生
学 校
意 见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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