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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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8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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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令,端正办学指导思想。
2.制定全县校历表,指导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妥善安排学校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管理。
4.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初中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的审验发放。
5.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材审订。
6.制定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7.管理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8.负责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9.指导全县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执行课程标准,开足开全课程工作。
10.负责残疾儿童、外来务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抓好保学控辍。
11.科普、环保教育。
12.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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