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几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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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8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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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做以下要求:
1、 学校要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正式文件。
2、 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教师代表参加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工作小组,要有正式文件。
3、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在校住宿的贫困家庭学生。
4、 确定受助对象后,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文件、评审小组文件、受助学生花名册,并将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公示结束后,学区将材料统一汇总后于2012年5月25日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材料:公示照片1张,2012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2份(并报送电子版),学生申请表1份,学生申请书1份。
5、 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现提高到每生每学期625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到位后,由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学校要在2天内将补助资金打到学生银行卡中,并通知学生家长签领。
6、 补助资金发放后,必须复印发放花名册,学校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7、 学生申请表、2012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2012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花名册样表已挂在怀远教育网计财科下。
特此要求,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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