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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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8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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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国家财政部要求开设统一账户 2、 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会计核算‘ 3、 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对违反规定不纳入中心统一核算的财政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单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4、 建立健全中心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5、 监督综合财政预算执行 6、 负责按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协助单位做好财务分析,并及时向单位报送,会计报告和相关会计信息 7、 管理单位会计档案。(单位会计档案,原则上在中心保管两年,两年后移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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