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用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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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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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管委会,各局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90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 18号)要求,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教材配套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假作业、填充图册类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最后确定了蚌埠市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结果。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工作,此项工作涉及教育形象和学生的学习成长,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所有中小学校园要张贴公告(见附件),供学生选用。
二、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若学生自愿购买市教育局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部门联系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四、公告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学生的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顾伟
联系电话:8011265
附件:蚌埠市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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