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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4月6日 来源:[] 浏览[1482]

    各普通高中: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重生入学赞助项目的告诉》(皖教秘【2012】240号)》精力与下达各校201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重生入学赞助项目资金及主张赞助人数。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重生入学赞助项目的告诉》(皖教秘【2012】240号)》精力,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心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方案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重生入学赞助项目,赞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重生到校签到。赞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重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选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赞助标准为省内院校选取的重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选取的重生每人1000元。
    二、校园依据分化目标,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请求、引荐。请求人数超过目标时,校园学生赞助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评议。对确定为赞助人选的,校园要对学生《请求表》中的请求理由签章确认。
    受赞助学生原则上应从当年普通高中贫困生数据库中挑选。
    三、各校均要树立入学赞助项目受赞助学生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普通高中赞助项目电子信息系统,请求表、选取告诉书复印件(A4纸)和由受助学生自己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查看。如有发现有收取赞助款后,不到高校签到注册的,各校要负责追回赞助款。
    四、各校要切实加强资金办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理办法的规则,对入学赞助项目资金实施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查看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依照《财务违法行为处罚处置法令》(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则严肃处理。

    五、各校于2012年8月15日将资料上报至教育局学生赞助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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